【转发】大连海洋大学征兵工作流程

发布时间:2016-06-03浏览次数:277

一、网上报名

85日前,由学院指导有应征意向的学生在校生、毕业生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应征报名。其中“应征地”一项,需填写为“辽宁大连沙河口区大连海洋大学”。网上报名成功后,学院要协助学生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简称《登记表》)及《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存根》(简称《存根》)

填写《登记表》时需注意以下几点:

1、手写主要经历:小学、初中、高中、大学等信息;

2、到所在学院填写“就读学校对本人在校期间表现及文化程度鉴定意见”, 责任人(主管学生工作的书记或团委老师、辅导员、班导师)签名后,加盖学院行政印章;鉴定意见在校表现必须填写认真,文化程度要写大一(大二、大三)在读或应届毕业生。

3符合国家学费资助条件的学生同时要填写并下载打印《应征入伍高校学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简称《申请表》),其中应缴纳学费总金额填四年的学费总额(不包括住宿费),实际缴纳学费总金额为已缴纳学费金额(按学年填),学费减免金额为零。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填写实际贷款金额。填写完毕后,交由学校财务部门和学生资助部门对《申请表》中的资助资格、标准、金额等信息进行全面审核,签名并加盖部门印章。

4、申请人将《登记表/存根》和《申请表》交到学院团委,由学院团委统一交学校武装部(黄海校区一教302)。

二、初审初检。

对于进行网上兵役登记的学生,由兵役机关进行体格初检和政治初审,初审初检合格、被确定为预征对象的学生方可参加兵役机关组织的体检政治考核。

三、体检政考。

大学生在毕业或放假离校前,根据沙河口区武装部的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按计划、分批次参加征兵体格检查。参加体格检查前,由学校武装部领取《应征公民体格检查表》,由学生填写相关信息后,交由体检部门。同时,由学校武装部在全国征兵网上打印《应征公民政治考核表》,交由学生填写个人信息,作出承诺并签名后交由学校武装部。对于学生的政治考核由学生所在学院、校武装部会同驻校治安派出所民警展开政治联合考核,责任人签署意见并签名。

四、走访调查。

政治联合考核和体检初步合格者,由沙区武装部通知学校武装部,安排走访调查,由兵役机关会同学校武装部组织到学生户籍地或学生所在学院及班级同学进行调查走访,主要调查个人病史、家族病史、个人现实表现等情况。

五、兵员预定。

对体检和政治考核双合格者由学校向合格学生发放《大学生预定兵通知书》;对不合格学生,要在全国征兵网及时公示相关结果并通知到本人,并要详细注明不合格原因。

六、批准入伍。

预定新兵由县级征兵办公室负责批准入伍,统一输送至部队服役。学校在接到学生批准入伍命令后,及时组织领取服装,办理相关离校手续,组织欢送会,欢送学生光荣入伍。

七、复检退兵。

新兵到达部队后,部队要进行身体复检和政治复查,发现身体和政治不符合条件,且不宜在部队服役的,要作退兵处理。被退回的在校大学生可选择复学,但因拒服兵役被退回的,按国家《兵役法》规定不能选择复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