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海与船舶工程学院关于做好2015年暑假放假及安全教育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7-03浏览次数:298

 

各班级:
现将2015年暑假放假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黄海校区7月17日(周四)放假。8月29日(周六)晚6时前返校报到注册,8月31日(周一)正式上课(参加课程二次考试的学生返校及考试时间详见教务处有关通知)。
二、有关事项和要求
1、开学后学生本人持学生证到办理注册手续并在学生证件上加盖注册章,对于不能按时注册而产生的不能购买半价火车票的同学学院不再安排统一办理注册,责任自负;因病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校的同学请务必于8月27日-28日打电话(电话0411-84762831)到团委联系请假事宜,并于返校后提供相应证明。
2、8月30日上午全院开展卫生清扫,请生活委员作好准备,学院将在上午10点进行集中检查。
3、对于已经完成教学任务的并需提前到公司进行实习的学生(尤其是航海技术、轮机专业2012级(专科2013级)同学)必须在离开学校前安排好自己的事务代理人并到团委进行登记备案,但是这些同学必须整理好自己的个人内务卫生,以免影响开学初的卫生检查。
4、由于今年假期时间较长,一律不安排学生留校,请各位同学安排好自己的行程。
5、请同学们注意查询自己的考试成绩,有需要二考的同学请关注院办公室的相关通知或到教务处网站查询,及时报名,避免耽误二次考试。
6、请同学们在来往学校途中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防止上当受骗,不参加各种传销、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
7、放假前,各班级要集中开展一次安全教育活动,通过开展班会等形式,加强学生安全、法制、卫生等方面教育,提高学生预防各种安全事故的能力。将班会记录及离校返校登记表于7月10日12点前上交学院团委(一教319)。
8、学生在放假期间如有回家、外出旅游、探亲访友等离开学校情况,一律要提前通知相关班导师,并如实填写《大连海洋大学学生假期离校、返校情况登记表》。在外出期间要随时保持与老师、同学以及家人的联系。放假期间,不允许集体组织学生外出集会、旅游、野营等活动,不提倡学生个人单独外出活动。
9、放假期间在校的学生要注意人身、财产安全;自觉遵守学校的管理规定,宿舍内严禁酗酒;严格遵守宿舍安全管理规定,禁止使用电炉、燃气炉、酒精炉、煤油炉及电加热器等,禁止使用电褥子取暖,使用蜡烛照明,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进宿舍,要防止宿舍火灾的发生;不允许带校外人员进入学生宿舍,不允许留宿他人。如果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向管理人员及有关部门报告。一经发现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10、暑期期间坚决禁止任何人到海里、江河湖泊、水库、池塘等各类开放性及封闭性水域游泳。
报警电话:110;火警电话:119;急救电话:120;校门卫电话:84762792;保卫处治安科电话:84762685,84763837;
学生处电话:84763608、84762678;
学生公寓教育管理办公室电话:84827486,84827218。
祝大家度过一个愉快的假期!

                                                                       
                                                         航海与船舶工程学院
                                                            2015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