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夏季将至、气温升高,由于我校紧邻海边,不少学生私自到海边进行游泳,极易发生溺水危险。为切实减少学生野浴带来的危害,认真贯彻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坚决杜绝学生溺水事故发生,航海与船舶工程学院在此通知全院学生切实提高安全防范意识,禁止学生集体或私自到海边、河渠、池塘、水库等场所游泳、野浴,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各班级要并广泛传达到每一位同学!
航海与船舶工程学院
201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