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创业】航海与船舶工程学院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15浏览次数:13

教研室

为持续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要求,深化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提高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大创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我院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1创新训练项目

在专业教师指导下,项目团队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

在专业教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社会调查、市场分析等方法手段设计一项具有科技创新、文化创意和市场前景的概念型产品或服务,制定一份完整、具体、深入、可行的商业计划方案,并在此基础上模拟企业运行进行一定程度的验证试验,撰写创业计划报告。

二、申报条件

1大创项目以团队形式申报,主持人应为我校23年级在校全日制本科生。团队人数为3-5人(包括负责人),应以我校23年级在校全日制本科生为主,项目申报内容一般应与学生所学专业相关或相近。

2大创项目指导教师最多2人,须选择1-2名相关学科专业的校内教师为指导教师,主要负责项目的指导、监督和管理,指导教师一般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创业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可聘任一位相关行业、领域的校外专家担任指导教师。

3每位指导教师指导2022年度大创项目最多2项。

4上年度未按时结题的各级大创项目的指导教师,不得申报本年度项目的指导教师。

5曾参加大创项目且存在抄袭、中途撤销、无故退出或终止项目项目、验收不合格等情况的学生不得参与此次申报。未结项的往年度大创项目成员不得参与申报。

6大创项目开展时间一般为1年。

三、立项范围及选题来源

立项的内容应适合本科生独立开展研究工作,具有学术思想新颖、目的意义明确、立论根据充足、研究方案合理、研发思路新颖、技术路线可行的特点,还应做到实施条件有保障、预期结果相对明确。

(一)创新训练项目

1.教师科研与技术开发(服务)课题中的项目,可由学生独立开展研究的课题;

2与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的项目;

3从专业课程学习、学科及创新创业竞赛中引申出的研究项目;

4对学校教学及人才培养有实际意义与效果的项目;

5在地方经济建设中起到一定推动作用,能够体现学科专业特色的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新方法的研究。

6社会调查及其他有研究与实践价值的项目;

7结合学校有关研究项目或与行业结合紧密的项目;

8本学科专业的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项目。

9与大学生学科与创新创业竞赛(互联网+”大赛、计算机设计竞赛、挑战杯等)前期研究相结合的研究项目。

(二)创业训练项目

1以教师科研及创新成果为核心的技术、产品类;

2互联网+”制造业、文化创意服务、信息技术服务、社会服务、公益创业相关的项目;

3以模式创新为核心的新型商业;

4通过学科交叉所产生的新的商业方向;

5与信息技术相关的现代服务业;

6文化创意产业和现代服务业;

7互联网加传统产业、新业态、新公共服务、技术支撑平台;

8其他有价值的研究与实践项目;

9创业思路明确、创业计划相对成熟、创意新颖的创业项目;

10拟注册非个体工商户性质企业。

四、项目级别设置及经费支持

1项目按级别划分为国家级、省级、校级A类及校级B类,我院2022年拟设立国家级、省级、校级A类大创项目20项,校级B类项目数根据申报数而定

2学校对校级A类及以上项目给予一定经费资助,对校级B类项目不再配套经费。

五、结题要求

1正式刊物公开发表与项目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项目组成员为第1作者);

2申请发明专利、取得实用新型专利授权或软件著作权1项(项目组成员为第1发明人);

3参加学校认定的竞赛并获市级及以上奖励至少1项;

4项目正式运营或注册公司,需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5入选省级或省级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项目;

6在校级(或校外)创新创业基地入驻6个月以上,需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7提供经专家组审核认定具有较高科技含量的实物作品;

8提供经专家组审核认定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报告;

9项目成员能严肃认真地完成项目,其项目成果具备良好的创新性或应用性,能真实反映学生的创新创业实践能力有明显进步(本条件需项目组提供有力支撑材料,答辩专家组以及所在学院都需认可)。

国家级、省级项目结题需满足上述条件前七项中至少1项;校级(AB类)项目结题需满足上述条件中任意1项。其中论文可以提交录用证明,专利可以提交申请证明,从立项时间开始2年内补交专利证明及论文发表原件复印件,若发现弄虚作假等不实情况将依据学校相关管理规定处理。

六、申报及评审程序

(一)申报工作

1. 各团队请于52417点前将大创项目汇总表(附件1)和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申报书(附件2)或大学生创业训练项目申报书(附件3)、答辩PPT材料,发送到邮箱:hckjcx@163.com;(文件命名形式:2022创新或创业项目+专业班级+姓名)

2. 答辩具体时间拟定:5月25日 18:00-21:00 腾讯会议号:844-397-107(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答辩工作要求

采用腾讯会议线上进行,PPT汇报5分钟,评委提问5分钟;汇报内容包括:项目背景、研究内容、已报名参加项目情况、项目成果形式。

七、注意事项

1大创项目指导教师应加强对项目申报书内容检查修改,及时指导项目成员进行对内容进行完善。

2项目立项后学生不得无故退出或终止项目,如有发现,将取消项目主持人今后申报资格。

3项目组织管理按《大连海洋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大海大校发〔202029 号)规定执行。

4校级(B类)大创项目指导教师不给予相关工作量,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组学生成员可参加所在学院组织的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

八、联系方式


QQ群:728648739

附件1.202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

附件2.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申报书

附件3.大学生创业训练项目申报书

航海与船舶工程学院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相关附件.zip 


                                             航海与船舶工程学院

                                             2022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