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海与船舶工程学院第六届学生会选举方案

发布时间:2016-10-11浏览次数:467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学生干部队伍建设,贯彻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方针,充分调动学生干部的积极性,切实将品学兼优、德才兼备的同学吸纳到学生会干部队伍中来,努力培养一支政治合格、学习优良、工作积极、能力较强的学生干部队伍,使学生会更好的发挥纽带、引领、榜样的作用,经学院党总支研究决定,根据《大连海洋大学学生干部管理细则》,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领导机构

   成立学生会换届领导小组:

       组长:李俊柱

       副组长:王海鹏

       成员:赵小龙、张云鹏、相雯、郑舒悠

二、参选条件

1、参选范围:

   航海与船舶工程学院2014、2015、2016级全体学生。

2、基本素质要求: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管理能力,责任心强,讲求效率,工作主动,细致认真,勇于创新,团结协作,乐于助人,具有良好的表达能力,具有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力,具有良好的纪律观念和敬业精神,学有余力,学习成绩良好,能正确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

三、竞聘岗位

 团委:团委副书记、积极分子发展工作部部长及委员、纪检部部长及委员、社团管理会主任及委员、青年志愿者协会主任及委员、新闻宣传中心主任及委员

学生会: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办公室主任及委员、活动策划中心主任及委员、就业信息服务中心主任、副主任及委员、文艺部部长及委员、体育部部长及委员、监察部部长及委员、外联部部长及委员、学籍管理部部长及委员、创新创业部部长及委员、宿舍管理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及委员、安全检查管理委员会主任及委员

四、工作原则和任职资格

(一)、选举原则: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透明,唯品、唯能、唯才、不唯票,民主集中、择优选用、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候选人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学校,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带头遵守校规校纪,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上学年无违纪行为。

3、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良。

4、有强烈的责任心和使命感,有集体主义,荣誉感和奉献精神,工作积极主动,责任心强。

5、能够关心团结同学,积极帮助同学,解决生活学习上存在的问题,能够做到上情下达,上请上报,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6、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协调沟通能力,具有较强的大局意识,能够完成岗位要求的各项工作任务。

7、身心健康,乐观向上,积极进取。

8、具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和较高的威信。

五、选拔程序

采用个人申报,经班级民主测评通过,并且班导师同意推荐或团委书记、辅导员推荐;公开演讲;评委评选的方式进行。选举过程中,学院主管学生工作领导、团委老师必须参与,否则选举无效。

1、报名

1)个人申报:有志参与本次学生干部选拔者,需填写报名表(附件一),个人申报后并经班级民主测评,同意数超过半数,导师同意推荐者方有效。

2)团委老师推荐:团委书记、辅导员根据学生表现,群众基础等情况进行推荐,并上交推荐表(附件二)。

注:有意愿者,将报名表(见附件1)或推荐表(见附件2)于10月10日晚上21:00前上交至学院学生会办公室,逾期者视为弃权。

2、公开演讲:参选人须参加演讲(建议脱稿),时间限制在5分钟以内。演讲内容包括对以往工作回顾和对今后工作设想(竞选主席团成员必须进行三分钟现场答辩)。随后代表对参选者进行投票选举。

3、评委选举:评委根据竞选情况(就职演讲和得票情况)确定被考察对象,即为学生会委员。

4、确定岗位:由选举领导小组开会研讨,确定新一届学生会岗位名单。

5、评选代表:学院主管学生工作领导、团委老师、第五届学生会部长以上学生干部若干。

六、公示及试用期

1、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间师生可以实名提出异议,经查确有问题的,不予任用。

2、公示期间的学生会成员,接受全院师生监督。

3、公示后由学院团委审批,并报校团委、校学生会备案。

4、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内有工作懈怠、不思进取、违法乱纪者予以解聘。

  




共青团航海与船舶工程学院委员会

201610月8日


附件1.docx

附件2.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