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清明节放假期间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30浏览次数:144

各班级:

根据学校《关于2017 年清明节放假的通知》要求,现将2017年清明节假期期间学生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生放假时间

42日(星期日)至4月4日(星期二)放假,共3天。

41日(星期六)正常上课,补4月3日(星期一)的课。


二、学生安全教育

放假前,各班级要集中召开班会,加强学生安全、法制、卫生等方面教育,并如实填写《大连海洋大学学生假期离校、返校情况登记表》和签署《安全承诺书》,提高学生安全、法制意识,提高学生预防各种安全事故的能力,使学生能够顺利度过假期。

1.提醒学生在假期尽量不要前往人流聚集场所,不提倡学生个人单独外出活动;不允许集体组织学生外出集会、旅游、野营等活动,不提倡学生个人单独外出活动。

2.要加强对学生进行防诈骗及校园不良网络借贷风险防范和教育引导。

3.放假期间离校的学生应注意人身安全,提高安全、法制意识。到火车站等人群流动频繁的场所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自觉遵守交通规则,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要注意保管好个人财物,提高警惕,防止上当受骗、防止扒窃事故的发生;禁止参加传销等非法活动;要遵纪守法,遵守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

4.学生在放假期间如有外出旅游、探亲访友等离开学校情况,须征得家长同意,外出期间要与家人、学校保持联系,并提前通知相关辅导员老师。

5.放假期间在校的学生要注意人身、财产安全;自觉遵守学校的管理规定,宿舍内严禁酗酒;严格遵守宿舍安全管理规定,禁止使用电炉、燃气炉、酒精炉、煤油炉及电加热器等,禁止使用电褥子取暖,使用蜡烛照明,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进宿舍,要防止宿舍火灾的发生;不允许带校外人员进入学生宿舍,不允许留宿他人。如果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向管理人员及有关部门报告。

6.放假期间,注意流行性疾病的预防,注意个人居住环境卫生,勤通风,室内不存放垃圾。


三、工作要求

1.辅导员要制定学院假期安排及教育工作,并通知到每一名同学,留存相关工作记录。并于假期期间保持手机通畅,做好值班工作,做到假期不放松对学生的管理工作。

2.班导师要准确掌握本班学生的假期去向,特别是重点学生群体信息,同时加强对在校学生的管理,并向本班学生强调假期安全问题。

3.假期结束后,学生要按时返校,班长要做好学生返校签到工作,及时掌握学生的返校情况;对未按时返校并未经准假的,要严格按照学校的规章制度执行。


报警电话:110;

火警电话:119;

急救电话:120;

校门卫电话:84762792;

保卫处治安科电话:84762685,84763837;

学生处电话:84763608、84762678;

学生公寓教育管理办公室电话:84827486,84827218。



航海与船舶工程学院

20173月27日

大连海洋大学航海与船舶工程学院学生2017年清明节假期离校安全承诺书.docx

大连海洋大学航海与船舶工程学院假期(2017年4月2日—4月4日)离校、返校情况登记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