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船发〔2017〕1号
关于在全院范围内开展“不忘初心,继续前进”
—深刻反思,认真分析、切实整改的提升工程的通知
各教研室、办公室、团委:
根据学校第二次党代会和校第一届教代会第二次会议精神,围绕学校中心任务,为进一步明确和高质量完成“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经学院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在全院范围内举行以“回顾过去,认真梳理、分析自身在教育教学思想、能力、水平存在的差距和问题,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严格落实整改措施”的“不忘初心,继续前进”—深刻反思,认真分析、切实整改的提升工程活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范围:
各教研室、办公室、团委要在认真学习的基础上,在深入调研的前提下,根据本部门的工作职责和范围(还包括: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团队合作等),形成自查报告、整改方案和整改时间表。
全院教职工要在认真学习基础上,在深刻反思近年工作的前提下,从思想、教书育人、科学研究(团队合作)、社会服务等方面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和差距,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和整改时间表。
二、工作要求
相关部门和人员必须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要将本次“提升工程”作为学院、部门、个人发展在新形势下的重要任务之一,作为事业发展的关键开端。要做到认真、全面、实事求是。即撰写材料要认真,总结分析要全面,查找问题和落实整改要实事求是。
2.部门材料不少于5000字,个人材料不少于3000字。
3.相关教职工要在本部门范围内进行交流、研讨。研讨必须使用PPT。个人材料须于交流研讨前5日交教研室(实验室)主任、主管院级领导审阅,审阅合格者方可进行交流、研讨。
4.各部门要在全院范围内进行交流、研讨。研讨必须使用PPT。材料须于交流研讨前5日交领导班子成员审阅,审阅合格者方可进行交流、研讨。
5.满足交流条件的班子成员要以普通教职工的身份参加本部门交流研讨,同时必须至少参加另一个部门的研讨会。不满足条件的班子成员应尽可能参加所有部门的研讨会。
6.部门内部研讨会由教研室主任主持,并做总结。参加会议的院长或总支书记要对交流情况进行点评。
7.学院层面的交流会由党总支书记主持,院长点评。
8.交流的时间地点须至少提前5天报学院办公室,由办公室统筹安排。
9.各部门汇报不超过15分钟,教职工个人汇报不超过8分钟。
三.工作进度
1.2月27日-3月5日为材料撰写材料,准备PPT阶段。
2.3月6日-3月10日为材料审阅阶段。
3.3月11日-3月17日为部门内交流研讨时间。院长、院党总支书记、团委和办公室合并交流研讨,由团委牵头。
4.3月22日-23日为各部门在学院层面交流研讨时间,地点在学院会议室。
5.3月23日-28日为学院总结阶段。3月29日学院就本次活动情况在全体教职工会议上进行总结。
特此通知。
航海与船舶工程学院
2017年2月24日
航海与船舶工程学院办公室 2017年2月24印发